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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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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各培训及考试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复审教材、考试题库及证书发放管理,有效提高安全培训工作质量,省局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新版“三项岗位”人员复审、延期复审安全培训教材,更新了复审、延期复审考试试题,并于近期进行统一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

2018年3月21日起,全省非煤矿山(含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金属冶炼生产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钎焊、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制冷与空调运行操作、制冷与空调安装修理等8个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延期复审培训和考试,要全部使用省局统一组织编写的培训教材进行培训,使用省局更新后的全省统一题库进行考试,使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的证书样式发证,使用全省统一的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考试发证。

2018年3月21日起,各市对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试,不得再使用未经省局批准的统编教材进行教学,不得使用除省级统一题库以外的其他题库进行考试,不得发放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样式不符的考核合格证,不得延误向全省培训考试信息查询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非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试,继续执行省局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省局委托省安科中心编制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全省安全培训统编教材(见附件),预计2018年3月10日完成。

二、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平台运行安排。

2018年3月10日前,特种作业复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旧系统)、河北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原则上正常运行。

2018年3月11日至3月20日,新系统、旧系统停止运行。停止运行期间,省局会同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将旧系统有关信息上传至新系统,并在新系统中导入特种作业复审、延期复审省级统一题库。

2018年3月21日至4月20日,旧系统与新系统并行。新旧系统并行期间,涉及2017年底前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没有参加补考的,各市和有关单位要安排有关补考人员,在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补考;涉及2018年3月20日前参加复审、延期复审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在旧系统使用原题库进行考试;涉及2018年3月21日后参加复审、延期复审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在新系统使用新题库进行考试。

2018年4月21日起,旧系统关闭并不再使用,新系统则继续运行。全省企业“三项岗位”培训计划报备、考试计划审批、审核验印及制发证审批等,一律在新系统上进行。

三、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点监督管理

列入各市2017年规划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可根据考试需要向各市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局审查同意后,报省局审批。省局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纳入新系统进行相应的考试。

各地因考试工作需要,需增加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的,由所在市安监局向省局提出申请,经省局审查同意后,由拟新增的考试点向市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由省局将其增至新系统。各市不得在未经省局批准的安全生产理论考试点组织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考试。

联系人:张  波  0311-87805008  13081102546

魏景瑞  0311-87803042  19931199071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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