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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抓好节后复产复工 河北省安委办提示企业做到“七个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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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仁堂报道 日前,河北省安委办发出《关于做好疫情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做到“七个必须”。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要逐个摸清高危行业企业停开工情况,建立企业停开工台账清单;健全日常联系沟通机制,根据疫情防治进度,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计划;要摸清企业重要安全岗位人员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长、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不齐全的,坚决不得复产。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向有复工复产计划的企业下发安全提示,明确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提示企业做到“七个必须”:必须加强疫情防控,企业要认真组织疫情排查,加强职工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召开必要会议或组织人员培训,要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统筹安排,要加强厂区、宿舍、食堂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并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必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必须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风险防控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必须制定装置开车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相关的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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