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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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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含辛集市)应急管理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有关省属和驻冀中央企业:

为推动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河北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冀安委〔2020〕4号)的安排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省厅制定了《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结合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一岗一单一档一奖惩”(即:一个岗位、一个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个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档案、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记录)制度,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1、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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