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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和优秀课件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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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安监管人〔2018〕188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安全监管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师授课水平,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拟定于10月份举办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和优秀课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素质,提质量,打造一流安全培训教师队伍

二、活动主要内容

1.举办电工类教师讲课大赛。

2.组织电工类优秀课件评选。

三、活动目的

通过教师现场授课比赛,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安全培训机构教师授课质量,提升安全培训机构教学水平,交流教学经验,实现优秀教师资源共享。

四、参加人员

各市安监局主管培训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安全培训工作的科(处)长;所有培训机构中电工类培训教师。

五、活动方式

本活动共计2天,教师讲课大赛1天,优秀课件评选1天,在活动中还要组织分组讨论,最后进行总结表彰。

(一)教师讲课大赛

1.抽签确定参赛的顺序。由各市局负责人参加抽签,决定参赛教师的授课顺序。

2.教师现场授课,综合评审组依据《全省安全培训教师讲课大赛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占60%,现场听课教师打分占40%,两者综合后确定比赛的成绩和名次。

(二)优秀课件评选

将参加活动的教师分成三组,每组分配相应数量的课件,分别由课件制作者演示并简要介绍课件内容,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评审组和现场听课教师同时参与打分,最后汇总评选结果,三组进行综合排名,前15名评选为优秀课件,进行表彰奖励。

(三)分组讨论。讨论紧紧围绕着我省安全培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高安全培训的质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并形成讨论成果。

(四)总结表彰。一是领导讲话,总结大赛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对获奖人员进行颁奖通报。

六、有关要求

1.为加强讲课大赛的组织领导,省局成立大赛组委会和秘书处。由省局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相关处室人员担任成员,秘书处设在人事培训处,负责大赛的具体事宜。

2.各市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讲课大赛活动,接到通知后组织辖区内所有电工类教师进行初选,并推荐1-2名授课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优秀教师参加讲课大赛活动。同时组织所有电工类教师进行课件评选活动,并推荐5-8部完整章节课件(同一市局所推荐课件内容不得重复)参加优秀课件评选活动(定州、辛集市可推荐1-3部课件),于9月20日前将参加讲课大赛教师报名回执表(附件1)和优秀课件目录推荐表(附件2)上报省局人事培训处,邮箱:13081102546@163.com。为扩大参选面,参加讲课大赛教师的课件不再参加优秀课件评选活动。

3.参加讲课大赛教师要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时间满2年,近2年坚持在培训机构授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每位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评分细则见附件3)。如参赛者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各市自行提前准备备选人员。

4.所有参赛课程内容均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宣传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获奖课件如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不法手段、或有出售、商业推广及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的、或不符合规定及违反他人著作权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各市推荐的优秀课件(评分细则见附件4)要选择相对独立的章节专业内容,简明扼要,创意新颖,与现实联系紧密,课件要素齐全,内容相对完整,必须是教师原创作品,能反映教师制作真实水平和综合能力,不得窃取他人成果。

6.讲课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达到优秀成绩的均可评为优秀奖)。以市为单位设参赛单位优秀组织奖,可作为加分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成绩。

7.优秀课件评选活动评选15部优秀课件,获奖课件省局将收集整理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并给予制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8.所有获奖教师或优秀课件均在省局网站进行通报表彰。

联系人及电话:张  波  0311-87805008

魏景瑞  0311-87803042冀安监管人〔2018〕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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