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刘春增副局长在全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浏览次数:2136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在全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

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刘春增

(2018年10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处于关键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下次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合力,严打重罚,全面推进我省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整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这场攻坚战。刚才,石家庄市、沧州市和邯郸武安市分别介绍了本地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做法,李秀普同志通报了全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及这次专项督导检查情况。从刚才3个市介绍的情况来看,他们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安排周密,做法扎实有效、亮点突出,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其他市县也有许多好的经验做法,由于时间关系今天不再安排发言,省局人事培训处要及时收集各地各有关部门好的做法并印发给大家,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推进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针对全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这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是法律规定的刚性要求,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论的具体体现,也是防范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操作证专项治理活动,这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历史上是第一次,其高度、广度和深度也是前所未有的,这充分说明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省安委办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办主任宋文玲先后做出11次专门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这次机会,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态度要十分坚决,要全覆盖、彻底打;对工作重视不够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和部门,要通报、要追查”。从这次督导检查情况来看,省住建、省质监、省公安等省直有关部门和11个市及2个省管县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安委办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一系列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广泛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多方位宣传,较好地建立和落实了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持续推动本地本系统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个别地区和部门存在重视程度不高,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排查工作不细致、底数不清,工作力度不大、合力不强、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全省专项治理工作进度和效果。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这项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特别是各市、县安委办主任,一定要重视起来,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严格按照宋文玲局长批示精神,下大力坚决推动本地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工作。各地要结合我省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宣贯落实,将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巡查、考核和督导检查范围,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果断采取通报、曝光、追责等必要手段,强问责,促实效。

二、强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当前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的关键期,其工作效果直接影响着我省专项整治的总体成效,请各地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数。从此次督导检查情况来看,由于我省经济体量大,涉及特种作业人员量多、面广,加之前期排查工作欠缺,目前部分市县及有关部门对本地本行业领域涉及特种作业岗位的企业数量、实有在岗特种作业人数及持证上岗等情况,底数尚不清楚。为使专项治理工作达到全覆盖、无死角,各市县安委办要加大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指导力度,督促安监、住建、质监等负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全面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一要指导企业正确辨识特种岗位类型,按实际岗位需求足额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二要督促企业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彻底摸清特种岗位数量和持证人员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特种作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及台账,如实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今后一旦发生变化要及时补报。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企业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要予以严厉处罚。三要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监管台账。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各功能园区在摸清、查实本地区涉及特种作业岗位的企业数量、岗位类型及现有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的基础上,要分行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台账,并作为日常监管监察的重要抓手。省安监、省住建、省质监等负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和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并归口做好统计上报工作,确保12月10前全省完成摸底和台账建立工作。此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功能园区要在10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各市要在11底前完成,省直部门要在12月10日前完成。

(二)严格执法,全面检查。各级安委办要切实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县级全面查、市级查重点、省级督导抽查”的原则,立即在本地集中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一要实现全覆盖,要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同时,要将隐蔽在农村的小型机械加工厂、路边汽修店,以及农村煤改气等特种作业人员较为集中的小、散、远、偏施工点,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二要严厉处罚,对发现的涉及假冒特种作业证、无证上岗等非法违法行为,要做到应罚必罚。特别是对自查自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甚至走过场,以及对本单位及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不处理和故意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企业,要依法顶上限予以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上岗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除倒查其假证来源渠外,要从严从重处罚和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冒政府网站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要依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杜绝“零立案”、“零处罚”现象。三要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各行业领域正在组织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举全局之力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把特种作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无证上岗行为作为重大安全隐患,予以严厉查处。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定期调度、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和纪律处分等手段,切实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确保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深入推进。一要加强调度。从现在起至12月份,各市县安委办主任每月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专门听取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并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确保专项治理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二要强化督导。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阶段,省安监、省住建、省质监等负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和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至少对本系统分管的行业领域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执法检查;省工信、省公安、省网信等部门要对本系统市县两级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及时掌握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市县两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治理重点、范围和任务,持续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各市县安委办及其有关部门对下级单位的督导检查原则上不少于2次。12月下旬,省安委办将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重点抽查各市县会议召开和各部门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专项治理考核评分内容。三要严厉问责。各地在督导和执法检查期间,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假冒特种作业证和无证人员上岗问题严重的企业,在予以严厉处罚的同时,要在相关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切实对其他企业形成震慑;对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部署不认真、排查走过场、执法不严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连续排名靠后和工作推动不力的,要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降低其年终考核等次,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因执法不严格、不认真和应罚未罚,以及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今后若其所检查过的企业一旦因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或无证上岗作业引发事故的,要倒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追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打击假冒特种操作证的长效机制

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操作证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持续打、长期打、反复打,才可能从根本上铲除假证的生存土壤。各地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要注重总结经验,认真研究和探索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各级安委办要主动承担起长期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牵头和组织领导责任,积极构建多部门联合打击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一要与“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建设和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各地在摸清特种作业人员底数并建立监管台账的同时,要督促企业将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数量、类型和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等,如实录入河北省“互联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一旦发生变化要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各级监管部门要通过信息监管平台,持续强化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日常动态监管,从而进一步提高各级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二是要与“双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要将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无证上岗行为纳入企业风险辨识和风险动态评估的重点内容,并将其确定为重大风险,责令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无证人员立即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并监督企业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和管控。

三是要与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中,被连续发现存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无证人员上岗作业的企业,要降低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对连续出现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无证人员上岗作业,且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直接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告。

四是要建章立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制定一套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措施,积极构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长效机制。

同志们,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履职尽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严格的措施、更强大的力度、更严厉的手段,强力推进我省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版权所有(2009-2030)

冀ICP备202102253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30402000152号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黑石路2号   邮编:066100

电话:0335—7093777 传真:0335-592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