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公司)、煤矿建设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的法律规定,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公司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
1、上述需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安全合格证》的人员;
2、2015年取得《安全合格证》,2018年5月有效期满需要换证考核的人员。
二、参培条件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三、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等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伤亡事故报告、统计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四、培训时间
1、取证培训:2018年5月11日至22日(5月10日报到);
2、换证培训:2018年5月25日至30日(5月24日报到);
五、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经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合格证》。
六、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北戴河区黑石路2号)
联 系 人:陈建友 18733190672
电话:0335-7093781
传真:0335-5926699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8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有关要求
(一)参加取证培训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河北省煤矿安全培训考核申请表》(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煤矿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蓝底)两张;
5、单位聘任(任职)文件。
(二)参加换证培训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河北省煤矿安全培训考核申请表》(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安全合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蓝底)两张;
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