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通知 冀煤安培〔2018〕16号
冀煤安培〔2018〕16号
各煤矿企业(公司)、煤矿建设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的法律规定,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举办全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公司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
上述人员需要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
二、参培条件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三、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业卫生等知识;
3、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管理的内容和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近年来国内部分煤矿发生的瓦斯、水、火、顶板、冲击地压等较大及以上事故案例分析;
5、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
四、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由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五、培训时间
2018年9月4日至17日(9月3日报到)。
六、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北戴河黑石路2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友 18733190672
电 话:0335-7093781
传 真:0335-5926699
邮 箱:hbmkaqpxzx@163.com
八、培训费用
1、培训费:100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有关要求
参加培训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河北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或《河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煤矿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任职文件。
附件下载:
1.河北省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
2.河北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申请表
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