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通知

浏览次数:2610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煤矿企业(集团)、煤炭科研和设计院所,有关单位: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9年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下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pdf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9年7月16日







河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版权所有(2009-2030)

冀ICP备2021022533号-1 冀公网安备 13030402000152号

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黑石路2号   邮编:066100

电话:0335—7093777 传真:0335-592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