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中心主要职能
一、在资质范围内承担全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在资质范围内承担全省煤矿安全评价、咨询、职业健康、检测检验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等培训工作。
三、受委托承担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四、参与编制全省煤矿安全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负责全省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救护队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六、承担全省煤矿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的制证工作,负责委托培训机构制证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省煤矿安全培训考试系统(管理软件、试题库)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省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情况统计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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